查询/下载中心

通知公告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6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校学字〔201317号)中有关规定,学校开展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一)开展时间

各班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应在2022111917:00前进行完毕。

(二)开展地点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线上进行学年总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开展学年总结工作前,应将开展时间、线上方式报给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班主任应深入到各学生班级中协助组织,专职学生工作干部要在分管年级巡视指导。班长要对一年来的班级工作做出总结,肯定成绩、发现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2.个人总结时,每名学生要就自己一年来的学习、个人成长等各个方面情况做出认真、全面的总结,并向班级同学进行汇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促进个人成长。对自我总结不认真的学生,要暂缓评议,并取消一系列评优资格。

3.在每个学生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各个班级可以分成若干小组,分别对小组内每名学生给出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不足,以促进学生本人的成长。

4.班级同学结合个人总结及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评优推荐。

二、年度评优工作

(一)评优项目

学习标兵、创新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自强标兵、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优秀寝室标兵、陈赓奖学金。

(二)申报对象

1.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报。

2.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

3.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报。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各奖项申报:

1)评奖期限内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

2)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不达标者。

4)因学习成绩不合格而降级不满一学年度者。

5)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三)申报名额

2021-2022学年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系评优评选及向学校推荐名额

评选名额

向学校推荐名额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创新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
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本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本科生或研究生本科生本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
4323

48

(含3名心理委员)

22

(含1名心理委员)

3511111111

(四)各项奖项及标兵推荐条件

1.三好学生及标兵

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

申报条件要求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

3.学习标兵

1)在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连续两学期在前3名以内。(2021级学生需要两学期年级排名前三名,20192020级学生需要两学期专业排名前三名)。

2)能够帮助同学进行学习指导,提供答疑解惑的帮助。

3)能够引领班级同学、寝室同学一起建立良好学风。

4.自强标兵

1)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成绩在班级前50%(包含50%)以内。

2)通过参加社会兼职、学校实践岗位等工作,实现求学期间学费生活费自理,不需家庭资助。

3)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在体现自强自立精神、展示哈尔滨工程大学形象、弘扬文明风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创新标兵

1)获奖的竞赛、发表的论文、授权的专利及其他专长为评选学年周期内(202191日起至202291日止)获得,其余时间不予认定;

2)填报获奖奖项须为在《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度学生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中的竞赛获奖项目,限报两项代表作,同专利共计限报2项。

3)填报论文须为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填报专利须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须为第一完成人,同论文共计限报2项。

5)其他专长可填报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的科研项目、国创项目等各类体现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活动成果,限报1项。

6.三好班级及标兵

1)具有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威信的班级领导核心。全班同学具有思想上进,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尊师爱校的好班风。

2)全班学习气氛浓厚,有良好的学风,全班的平均学习成绩居上等水平。评奖学年内全班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指截至评选日期全班同学无不及格,补考通过不计算为不及格记录)。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经常开展多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全班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认真遵守学校制定的文明课堂、文明寝室、文明食堂的规定;评奖学年内全班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

7.优秀寝室及标兵

1)寝室全体同学团结奋进、和谐友爱,互励互助,寝室文明整洁、尚学争先。

2)参评优秀寝室应有良好的学风,能带动整个班级的学风向前发展;参评寝室的所有成员要在评奖学年内综合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和违纪现象。

8.标兵推荐评选

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标兵的个人及集体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五)注意事项

1.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兼得。

3.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必须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优秀寝室中产生。

4.陈赓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最优者产生。

5.创新标兵: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本科生申报者之间进行评比,研究生申报者之间进行评比,优先考虑在超一流竞赛中成绩突出的个人。

6.转专业学生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原院系评选,占原院系名额,纸质版与电子表的汇总表在原院系填报并标明现院系名称,网上办事中心学生评优申请需要通过现在院系申报。转专业学生申报其他项目的在原院系评选并申报。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各年级各项申请表、汇总表统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112017:00

2.各项申请表申报理由填写要求:字数限制在150200字左右,事迹介绍部分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围绕申报奖项特征,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奖项作流水账式的罗列。

3.事迹材料撰写要求:每位“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三好班级标兵”、“优秀寝室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学习标兵”申报者在提交申报表的同时,需提交一份10001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介绍。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上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或面面俱到,要重点体现申报奖项特征的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联系人:吴翰,联系方式:82568070


附件1:(校学字〔2013〕17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2013修订版).doc.doc

附件2:2021—2022学年度学习标兵评选政策解读.doc

附件3:关于“学生评优申请”业务流程的说明.docx

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2022年度创新创业校外竞赛库.pdf

各类汇总表.rar

各类申报表.rar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1116日